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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你做过流浪汉么

你做过流浪汉么?

水是脏的,食物是馊的,被子是冰的,如果有被子的话。

冷风裹着尿骚味,伴着刺鼻的异味,街的另一头总有一群瘾君子彻夜扎堆犯瘾,抽着不知道从哪来的叶子。

罗宇做过,现在就在做。

一年之前,来到了这个并行世界。

上来就是洛圣都五星好市民的开局:

抢银行,被fbi追捕。

罗宇却丝毫不慌,甚至还有点想笑。

前世的他是一个天才,真正意义上的天才,不管学什么东西,一看便会。

也顺利担任了除美国外多个国家安全局安全顾问,在执行任务被fbi追捕时,莫明其妙地穿越了。

现在也算是重操旧业了。

但是……

fbi的追捕,却和罗宇想象得完全不一样。

他们象是疯了一样,在各地大规模搜捕他,规模堪比肯尼迪总统被刺杀时疯狂的表现。

不就是抢了几个银行,至于嘛?

罗宇很快分析到了原因:

原身抢到银行保险库的物品里不光有钱,还有一些机密。

但是东西不在身边,那么多的物品早被原身份批异地藏起来了,也无法确认里面到底具体有什么东西。

在逃脱了几次fbi的围捕后,罗宇来到了英国曼彻斯特。

为什么来英国?

只有绅士的英国佬才不会在意那些美国蛮子的想法。

fbi方面碍于机密也不会选择和英国军情五处合作,考虑到政治和外交影响,手段会收敛很多。

但让罗宇失望的是:

来了好几天了,都没有看到fbi的身影。

在临来英国之前,他装作不知道fbi已经查到了他的假护照,特意买了一张去澳大利亚的机票。

也许……

那群fbi现在正在和袋鼠们大眼瞪小眼的对峙吧。

直到现在:

对方还不知道他的长相,身高,甚至是男是女都不清楚。

这届fbi实在是太差劲了。

在这几天,为了隐藏自身,他成为流浪汉。

准确来说不是流浪汉,而是纪录片制作人。

说来话长——

在坐飞机来到曼彻斯特时的机场头等舱候机室里,他遇到了bt公司的纪录片频道负责人。

在交谈中,对方提到他们最近计划拍摄一部风格类似《人生七年》的纪录片:

追踪七个不同年龄阶段的英国人,记录他们七年的生活。

然而,负责人却很苦恼。

这种纪录片有很大问题,其中问题在于它的“客观真实”内核卖点。

导演通过选择拍摄内容和剪辑方式,实际上在构建叙事和表达观点,所谓的“客观”本质上是经过设计的美学效果。

当然最大问题是成本高,回款慢。

罗宇向对方提出了一个建议:可以考虑拍摄一部关于流浪汉的纪录片。

这个世界和前世所在的世界在文娱方面差着很多。

在前世,大名鼎鼎的德爷就拍过一个叫做《街道六十天》的纪录片,饱受关注。

罗宇想做这个纪录片的目的,一是为自己谋取一个可以推敲的身份,二是可以暂时装成流浪汉躲避fbi的追捕。

即使fbi来到英国,任凭怎么想对方也查不到流浪汉身上。

但是从这个纪录片的角度来讲——

前世纪录片的看点是在德爷本身,他是一个荒野求生的高手,观众想看的是荒野求生的高手流浪都市怎么生活。

罗宇自身并不是荒野高手,没有这方面因素加持,纪录片很有可能失败。

毕竟光拍流浪汉也没有什么看点。

伦敦哪都有流浪汉,如果那些民众真想了解流浪汉,大可以去和流浪汉待一天,又或者去当志愿者。

不过——

罗宇早就想好了对策。

在娱乐至死的时代,什么最吸引别人眼球?

反转。

他依稀记得在前世:

一个央美的学生做自己的毕设,身无分文,靠着刷脸在二十一天之内享受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服务。

这个视频在流媒体里得到了爆火。

为什么不能做一个类似的反转呢?

你能想象一个前一日还身无分文的流浪汉,转眼坐在百老汇的剧场里喝着红酒,和上流精英谈笑风生吗?

这才是观众真正想要看到的变化!

在英国这片土壤里,也早就有了相关的故事:百万英镑。

在此点的基础上,罗宇有信心做成这个纪录片。

等他靠着纪录片制作人的身份水涨船高时,谁会怀疑着名的导演、明星、制片人是一个逃犯呢?

恐怕fbi自己都不会相信。

到时候,他可以正大光明回美国取回自己的“赃款”了。

顺便也能明白fbi对他穷追不舍的原因。

而现在,是他打入流浪汉,为拍摄纪录片做准备的第三天。

“罗,该去领饭了。”

旁边的一个小帐篷里探出一张胡子拉碴的脸。

听到招呼的罗宇点了点头,清空思绪,将摆在面前杯子里的零钱揣进了兜,站起身,伸了个懒腰。

招呼他的白人男子名叫威尔逊,四十岁左右,资深无家可归者。

五年的流浪经历让他有一个“帐篷”,一张“折叠床”。

简单来说,就是用防水布在犄角旮旯圈出一个地盘,然后用一些纸板做成床垫,放上两个睡袋。

当然,他还有一个超大号的被子,每当他和别人提起这个被子,总是一脸神气。

罗宇第一次见到他是三天前,刚刚到曼彻斯特当流浪汉时,他决定找个“本地的流浪汉导师”。

“流浪汉导师威尔逊”不是工会发的,也不是上帝派的,他交了不少“学费”。

刚来到曼彻斯特的那天晚上,商业街那边有几个人喝多了打群架,将喝到一半的酒放在了放到路边,罗宇寻思他们不要了就拾走了,交给了自己的导师威尔逊,当做自己的束修,威尔逊夸他很有做流浪汉的天赋。

在去往发放餐品慈善机构的路上,导师威尔逊一路实践教程怎么乞讨:

不管对谁,都笑脸相迎。

问上一句“先生,愿意给我这个无家可归者一点零钱吗”,没人搭理他也不恼,反而会说一句“上帝保佑你”。

至于那些没钱的街溜子,威尔逊也要掏点东西出来,不要钱,要烟。

这些人在兄弟们面前也好面子,不会为难一个流浪汉。

用他的话来说就是“因为你对人友好,而别人也会反过来友好相待,不是吗”,也就是“善有善报”。

等到两个人走到发餐点,威尔逊手上已经有五根烟了。

他说如果不是大多数街溜子上午起不来,他还能要的更多。

发餐点面前一堆流浪汉在排队。

流浪汉也需要朝九晚五。

懒汉?

真的懒汉早就没了。

很多流浪汉有着酒瘾、各类药瘾,那感觉一上来,生不如死,这些瘾促使着他们妥善处理自己的“财务状况”——

能在吃上省一点就省一点。

不过,这样发放食品的日子只有周末。

平常还是要自己去乞讨,或者是从垃圾桶里翻找。

看来……

资本主义的羊毛并不好薅。

不一会儿,队伍轮到了罗宇。

罗宇从一个满是雀斑的白人少女手上接过饭盒,饭盒上面的有各类蔬菜、意大利面还有肉酱。

又要到饭了。

吃完后,两人回到了住处。

威尔逊开始午睡,罗宇开始在路边要饭。

正当他准备物色乞讨目标时,馀光闪过一道人影,这走路姿势、这奇怪的装扮、这独特的气质……

自己好象被人盯上了。

哪来的fbi?

罗宇不知道,但觉得自己浑身燥热起来了。

他打量了一下周围,径直走向一旁的电话亭,瞥了一眼不远处正呼呼大睡的威尔逊,一个大胆的计划涌上心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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